[KB103033功能解说] 在含有附加税的上开具100%的折扣
[i=s] 本帖最后由 anne.yao 于 2022-11-4 14:21 编辑 [/i][b]* 本文由赛捷软件(上海)有限公司翻译完成,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先联系相应版块的版主取得授权。[/b]
[b]在含有附加税的上开具100%的折扣[/b]
创建日期:2020-01-23
最后修改日期:2022-08-05
[b]问题概要 [/b]
客户通过使用折扣开票要素在销售上开具100%的折扣。问题在于如果销售包含附加税,开票要素仅计算增值税金额,上的附加税未结。这会导致税费科目不平衡。
如何冲销附加税,从而让税费科目平衡?
重现问题步骤:
1) GESSIH:在销售页面上,我们使用折扣开票要素对销售进行打折。
-销售开票要素的税则设置为“产品”
[attach]7320[/attach]
-GESITM:在产品上,我们使用增值税和附加税
[attach]7321[/attach]
[attach]7322[/attach]
2) GESSIH:过账销售时,仅冲销增值税,不冲销附加税
[attach]7323[/attach]
[attach]7325[/attach]
[b]原因 [/b]
• 准财政税和特殊税不在开票要素上计算(开票要素上仅计算增值税)。
• 它们是与产品线的税款一起计算的。
• 这是一个产品的限制。
•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税被取消了。
• 这种税需要单独计算(可能是另一个开票要素)。
[b]解决方法 [/b]
• 作为解决方案,您可以在测试环境中测试以下步骤。
1. 在销售开票要素中,勾选“附加税基础”标识。
[attach]7326[/attach]
在线帮助:
该标识用于指定要素是否必须包含在征税的计算基准中。
仅当开票要素的基本规则是“产品价格”或“分配”时,才会将开票要素分配给用于征税计算的基准。
根据单据行的折扣或费用生成的开票要素不包括在征税的计算基准中。
2.当您生成包含开票要素的时,附加税HST行不会计算其税额。因此,税费科目是平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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