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补助收入科目核算的案例
上级补助收入科目核算的案例在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中有一个上级补助收入科目,是指事业从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是事业单位的上级单位、主管部门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拨给所属单位的经费,如用自身组织的收入和集中下级单位的收入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
账务处理:
该账户属于收入类账户,贷方登记实际收到的上级补助收入数,借方登记上级补助收入的缴回数,年终,贷方余额全部转入“事业结余”账户。结转后,科目无余额。
事业单位收到上级补助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上级补助收入”账户;缴回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年终结账时,将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账户,借记“上级补助收入”账户,贷记“事业结余”账户。
【例】某事业单位2008年发生如下上级补助收入业务。
(1)收到上级单位拨来的弥补事业开支不足的补助款300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300000
贷:上级补助收入300000
(2)缴回多拨的上级补助款50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上级补助收入5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
(3)年终,结转“上级补助收入”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上级补助收入250000
贷:事业结余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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