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之差异变化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新模型以控制权为基础(“风险和报酬”的概念作为反映控制权是否转移的一项指标继续存在)。
对价以企业预计有权收取的金额来计量,而非公允价值。
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将为取得和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成本单独确认为资产。
对以下各项提供了专门指引:
合同中商品与服务的分拆;
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
许可证;及 可变对价等。
同时,新准则将取代: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CAS 14)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CAS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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