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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支出

⑴研发支出是指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企业应设置“研发支出”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⑵本科目可按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⑶研发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②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本科目(资本化支出)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
  ③期(月)末,应将本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

  ⑷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正在进行无形资产研究开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案例 :

  [例]甲公司自行研究、开发一项技术,截止2007年12月31日,发生研发支出合计1000 000元。经测试该项研发活动完成了研究阶段,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进入开发阶段。2008年发生研发支出200 000元,假定符合开发支出资本化的条件。2008年6月30日,该项研发活动结束,最终开发出一项非专利技术。2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2007年发生的研发支出: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1000 000
   贷:银行存款等 1000 000

  (2)2007年12月31日,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属于研究阶段的支出:

  借:管理费用 1000 000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1 000 000

  (3)2008年,发生开发支出并满足资本化确认条件: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200 000
   贷:银行存款等 200 000

  (4)2008年6月30日,该技术研发完成并形成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200 000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2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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